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之际,彬县法院以院长卢玎为首的院党组高度重视, 在全国法院系统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振华具体负责,领导立案庭,负责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工作的部署与决定。
2015年4月27日,省高院包片负责人张小燕来到彬县法院,检查该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准备情况。随后,彬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对照检查立案登记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分析研判登记制改革存在问题和困难,议定措施、明确任务,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院长卢玎亲自到立案大厅进行检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设施的建设。
为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振华与立案庭认真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制订了应急措施,并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更新观念,调整工作态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二是要做好诉讼指导,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作立案登记流程图,畅通立案渠道;三是结合实际制作了相关文书资料,如诉讼材料收据、一次性补正告知书,诉状样本等,以规范登记立案程序;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宣传报导,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5月4日至5月8日,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彬县法院将实施“零报告”制度。为确保零报告的信息准确,由立案庭将当日的立案数量汇总整合后于当日15时30分前报告上级相关部门。截至5月6日18时,我院当场登记立案的民事案件数为35件,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8%;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案件数为2件。
通过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立案程序由原来的“先审查,后立案”变为“先立案,后审查”,减少了不规范的案外程序,进一步优化了诉讼服务功能、简化了立案流程、提升了立案效率,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预约立案方面的一体化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