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法学习 注重审判技能——全市法院审判业务技能巡回培训(旬邑站)综述
作者:文娟 发布时间:2015-09-14 09: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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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0-11日,咸阳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审判业务技能培训”活动,旨在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官公正、及时的办案能力,从而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9月10日恰逢教师节,在中国这个“尊师重道”的国度里,选择这一天进行学习活动意义非凡,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当下,告诉我们每一位政法干警:法律就是我们最高的老师,法律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在这次培训活动中,为了使培训活动与审判活动有序的展开,我院特别进行了安排,所有在审判岗位上的干警分两批次进行学习,一方面保证不影响正常的审判工作,另一方面保证使每一位干警都能把握住这次机会进行学习。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活动中,为了使每一位干警能安心、认真、积极的学习,中院已提前做好安排。在9月10日培训当天,特别邀请了来自中院审判实践岗位的王磊、张琳、黄智慧、魏永锋四名优秀的法官,他们分别就保险制度、刑事审判技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解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新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讲解和传授。
王磊法官在讲到保险制度时,分别从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功能作用、适用法律等方面,引用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尤其在现在审判活动中保险合同类案件与日俱增的环境下,给基层法官的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主讲刑事审判技校的张琳法官,在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基础上,通过结合自身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在几层法院的调研,再一次给出了更为深刻的解析,其立足高远、见解独特,为一些在基层刑庭工作的经验丰富的法官们开辟出新的工作思路,这无疑有利于更加得心应手的适应新时期多变的司法环境。
黄智慧法官在降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时,通过对新旧法条的对比,并总结出近几年行政案件的新特点,使大家在学习抽象的法条的同时,易于吸收,易于总结。
不得不提的是魏永锋法官,其讲课钪锵有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条文的布置结构,讲课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简单明了,恰当的引用典型案例,并结合日常,使得在座的各位干警们都能跟循其思路学习,尤其针对年轻的缺乏审判实践经验的干警们,能将所讲的迅速的融入到办案实践中去,培训效率高。
虽然这次培训的法官来自不同地区,但他们都是经历过一线锤炼,大部分法官都有着数十年的实战经验,相信经过这一次的培训,必定能够打造出一支更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定能更快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的需要,必定能将依法治国推上新台阶。
当然,也十分感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倾心准备的这次培训活动,感谢为基层法官传道解惑的四位法官,感谢我们数十年如一日坚持在基层岗位的各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