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县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对因刑事犯罪、交通事故致残、返贫的申请人积极实行司法救助,活动中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77万元,救助贫困当事人12人。
在该院受理的涉民生案件中,通过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在车管、房管、银行、工商局的查询,确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经济又特别困难的,依照陕西省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司法救助办法》,经合议庭合议、该院研究决定予以救助。
三年前纪某之父被骑摩托车的秦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秦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赔偿申请人纪某损失120000元,但始终未履行,出狱后即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纪某的损失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生活困难。该院通过积极争取,对其发放救助金24000元,执结此案。
除此之外,该院在审理案件中,就一些案件的当事人“老无所依、幼无所养”,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极端贫困,急需司法救助的,积极落实诉讼费的减、免等规定,并对因经济原因不能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