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把我拉进黑名单,买不成飞机票,坐火车硬座从拉萨回来的,把我都摇散架了。”2016年2月1日被执行人池某主动来到彬县法院,自觉履行了全部案款。
彬县法院在执行徐某与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已生效的(2014)彬民初字第00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池某赔偿徐某医疗费等九千余元,经询问、调查被执行人池某长期在外打工,经“四查”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将其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月前,身在外地的池某主动打电话到彬县法院,称自己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而无法购买飞机票,了解、咨询法律规定,在被告知需履行判决义务才能将其从失信名单上删除之后,于是就发生了刚开场的那一幕。
彬县法院还加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通过县电视台、官方微信、微博公布了一批老赖,通过媒体和网络极大地打击老赖们的嚣张气焰,督促他们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