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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父母与爱情
作者:文娟  发布时间:2016-02-16 14:41:18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月28日,中院对单位2015年工作进行考核时,我特别留意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收案总数,果然不负众望,没有让任何人大跌眼镜,2015年婚姻家庭类案件收案总数仍然像一匹黑马一样遥遥领先,占据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9%左右,也就是说我院2015年人均办案112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达到近45件,这个数字足以让寻常百姓瞠目结舌了。

  有人说,爱情很简单,就像一杯水,只要有爱的存在,谁会计较外在的东西。那么,爱情或许只需要两个人面对面,而婚姻则应该是两个人牵手共同面对这个世界。当初,两个人信誓旦旦的互相承诺,在亲朋满座的见证和欢呼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彼此的世界只剩下对方,再装不下任何景物,这个世界最终还是存在许多经不起考验的东西,谁也不曾想过婚姻殿堂上相敬如宾的对拜会演变成在法庭上以原、被告的形式分道扬镳。

  2015年我不仅参与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庭审活动,也承办了不少有关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有幸见识了各种各样的花式闹离婚、各种各样奇葩的离婚理由、各种极品的夫妻,当然体会最为深刻还是父母辈对待婚姻的态度。2015年上半年,我所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一件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原告是一个95后的小姑娘,仅仅比我小4岁,第一次传唤她来法庭之前,我已经在肚子里攒了一大堆劝和的话,什么“年龄尚小、别把耍性子当作使习惯、孩子年幼,需要父母”等等,自我感觉这番劝和词不让对方动摇五分,也动摇七分。那天上午九时许,女孩按约来到了我的办公室,我向左转身准备打招呼时,感觉有点晕眩,站在我眼前的是个头上有几缕头发被漂成理发店惯用的各种颜色,两只耳朵上的耳钉加起来恐怕十个手指头也凑不齐全,一张血红的嘴唇让我错愕到自己似乎要被生吞。不等我开口,女孩便一口一个姐姐的熟络起来,我让她坐在我左手边给当事人备用的椅子上,开始简单的例行询问,女孩倒也直爽,告诉我离婚的原因很简单—没有爱情,后来我准备将事先组织好的一箩筐劝和词搬出来时,女孩说,不用劝我,也不用讲任何道理,一次离不了,大不了来第二次,总之没有爱情的婚姻无法忍受。或许这就是95后的爱情观—虽然不追求宁缺毋滥,却还是不肯委屈将就。从女孩的陈述和说辞,我很难猜测出女孩初一还未毕业,女孩临走时,我留给他一句话“爱情如果不能落实到柴米油盐吃饭睡觉这些琐事上是不能长久的”,当然,这句话并不是我的原创,出自三毛语录。

  后来我电话叫来男孩,男孩的父母陪同男孩前来,男孩一幅事不关己的表情,父母反倒苦苦哀求,并把两个孩子从相识、相恋、结婚、外出打工、怀孕生子的过程详细讲给法庭。

  令我更加错愕的是,就在开庭一周前,女孩的父亲来到了我的办公室,他站在门口,怯怯的问道:“请问文律师在哪个办公室?”

  “法院没有律师,您找错地儿了”,我正在电脑前敲判决,眼睛盯着屏幕回答道。

  那人继续问道:“那法院民一庭在哪个办公室”?

  “请问您找民一庭的哪位,什么案件,讲一下原告或被告的姓名”,我放下手中的键盘,起身问道。

  “哦,我是××的父亲。”

  原来如此,我请女孩的父亲进来坐下,显然他是第一次来法院,说话战战兢兢,也不愿意坐下。在我纠正了他称呼错误后,他似乎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称呼我,脱口而出“文师傅”,我忍不住扑哧笑出来了,告诉女孩的父亲,叫我“小文”就行。女孩的父亲看办公室还有其他人,小声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我告诉他,他们都是法院工作人员,没有关系。但女孩的父亲执意换到一个没有人的场所。无奈,我只好带着笔录纸来到空着的法庭。原来女孩的父亲此次前来的目的是希望法院不要解除两个孩子的婚姻关系,一开始,虽然不同意孩子太早结婚,但拗不过孩子,可这刚结婚一年出头,没有打架,没有分居,就闹着离婚,他的话孩子一句也听不进去,起诉离婚一事还是通过亲家才听说的。那天下午女孩,父亲断断续续讲了很多。

  在法庭的尽力调和下,在双方父母的极力反对下,这桩婚姻最终以双方你情我愿的分手告终,法院只能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其实,之所以在众多的离婚案件中选取这一件,并不是要反映当下的年轻人如何拿婚姻当儿戏,而是被这位父亲的举动有所触动。这使我想起了许静撰写的《父母爱情》,江德福和安杰两个人从陌生到有些喜欢到走到一起,再到经历几十年的平凡生活,从一开始的犹豫到不确定到互相磨合与改造,再到最后的彼此融合,谁也离不开谁。这种经得起时间和岁月沉底的感情,才能称之为“爱”吧。

  那段日子,每晚和母亲守在电视机前,情由境生,母亲很愿意分享那个在我们听起来近乎扭曲的年代的生活和生产,分享和父亲相识的经过。从父母的世界里我懂了,如果生活是一床棉被,爱情就是棉被里面的那根线,深藏不漏,却让生活温暖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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