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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获“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6-02-22 15:11:21 打印 字号: | |
  2月19日,咸阳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彬县法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这是该院在被最高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之后,又一次获得的殊荣。

  近年来,彬县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新常态下法院工作的新进步、新跨越,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该院法官张扬也被市委表彰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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