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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专委王新华来彬县法院开展带案指导工作
作者:雷青春  发布时间:2016-03-29 16:19:39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新华带领刑事审判一庭、审监庭法官,深入彬县法院开展带案指导工作。

  王新华专委一行与彬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入座谈,对全市2015年以来在刑事案件审理、量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法律文书制作、刑事案件证据认定、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注意事项等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彬县法院在案件审理、评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指导。王新华专委强调,审理刑事案件时要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原则,特别是对刑事案件中证据的认定要严格把握,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力争办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从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彬县法院副院长刘晓宏感谢市中院的关心指导,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彬县法院一定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力在刑事审判工作上有质的提升。彬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永鹏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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