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彬县法院执行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县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2015年,彬县法院执行庭在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克服案多人少等困难,自我加压,不断挖掘潜力,积极、稳妥、创造性的开展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80件,执结676件(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标的额7083.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6%。为逐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开展执行“春风行动”,将纳入活动范围的17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按期执结;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集中兑付16案68.8万余元。
二是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和反消极执行活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网上办案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613个,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200多万元。
三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已将135名“老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44案共48名失信被执行人,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39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或罚款措施,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8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6案8人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四是开展司法救助。彬县法院对农民工、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提起的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劳动争议、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立案后优先执行,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主动到申请人家中通报案件情况,传递司法温暖。对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同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争取以和解方式当场执结案件。对于经多方查找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因事故、伤残返贫的案件,依法予以司法救助,最大限度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实现。
经过上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成绩代表过去,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彬县法院执行庭将再接再厉,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