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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百日会战再结新成果
——彬县法院通过点对点查控执结一起案件
作者:张晓龙  发布时间:2016-04-19 14:58:30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申请人贾军从彬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史智昶手中接过了6400元案款,了解了自己的一桩烦心事。

  2015年9月,贾军在西安驾驶车辆行驶时,被李新军驾驶的三轮车追尾,造成贾军车辆损失5800余元,经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李新军赔偿贾军车辆损失等费用共计6400元。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李新军在西安无固定工作及收入,碑林区法院将此案移送李新军的户籍所在地——彬县法院进行执行。彬县法院执行局经对李新军老家调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然后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依法对李新军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查询,后从西安一家银行传来有效反馈信息,执行人员立即奔赴该银行柜台,扣划了6400元案款,并及时给付了申请人,得到了申请人贾军的连声感谢。

  在今年开展的“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中,彬县法院执行局发扬连续作战、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尽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的公正、威严性。
责任编辑: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