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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开展“执行警务化”试点
作者:史原  发布时间:2016-05-09 14:57:45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警务化”精神,积极试行“执行警务化”, 在法警人员数量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在法警队下设执行警务中队,队长一名,队员一名,集中管理,分散使用,执一庭和执二庭各配备一名。执行警务中队的训练仍由法警大队进行,确保基本的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执行警务中队的日常工作是随同本庭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落实“一性两化”原则,并配齐警用装备,增强执行工作战斗力。

  落实“一性两化”、试行执行警务化是彬县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的新举措,对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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