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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人民法院被命名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作者:罗立法  发布时间:2016-08-15 17:34: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彬县人民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

  彬县人民法院为了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宗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全国人民“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郑重承诺,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装备力量、执行队伍建设、机构设置等各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成立了执行二庭,为了适应执行警务化要求,在执行局设立了执行警务中队,配备了专职执行工作的司法警察,为了进一步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功能,在执行局设立了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对接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惩戒。同时在执行局配备专职审判人员处理执行异议、执行信访、执行裁决、拒执犯罪审查等案件,按照院长卢玎同志的要求,短期内使该院执行工作全面进入正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走上全省执行工作快车道,真正起到示范法院的示范作用,积极寻找影响执行工作的瓶颈,同时为该院执行工作全面落实司法改革铺平道路。

  截止2016年8月,该院通过院领导及全体执行人员努力,结案率已达80%以上,执行实际到位率显著提高,和解执行了一大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执行信访率大幅下降,不断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成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排头兵。

  “示范法院”的称号,对彬县人民法院既是压力,更是最大的动力,相信随着我院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定将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交出一份骄人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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