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县法院新民法庭调解结案一起离婚案件,半年前还剑拔弩张、情绪激动的原、被告双方经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之后就彩礼与财物的返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最终平静的调解离婚,并自觉履行了相关财物。
时间先退回到2016年4月,原告女方魏某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要求与被告男方杨某离婚,而作为上门女婿的杨某因结婚时间不长,加之为结婚付出了巨额花费,不愿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杨某存在家暴的情形,后经魏某申请法庭向杨某下达了人身保护令,限制杨某迁出住所,并与杨某保持安全距离。虽未能判决离婚,但人身保护令一经下达立即在原告所在的村中引起轩然大波,村委会与当地派出所也及时积极介入。最终杨某眼看魏某已决心与其离婚,主动前往法院立案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此案立案后法庭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也就有了上面所描述的那一幕。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彬县法院新民法庭迅速组织干警学习,并率先下达了本院第一份人身保护令,截止发稿时已共计下达5份,人身保护令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到处理家庭纠纷之中,家庭暴力由私事变为公敌。
《反家庭暴力法》增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使人民法院能够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为法院解决因家暴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新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