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县人民法院召开首次专业法官会议,对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为了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内部“去行政化”,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规范审委会制度。从今年10月份开始,彬县法院设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分别成立民事、刑事、行政三个专业法官会议,由审判长及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审委会委员根据分管工作或专业特长编入相应专业法官会议。
专业法官会议主要研讨承办法官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或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一般只对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不讨论涉及案件事实认定问题,不实行表决制度,讨论结果对案件处理仅提供参考性意见,由合议庭独立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对案件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