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彬县人民法院隶属彬县县委,属县级国家机关,全额财政供养单位,主要管辖全县8个镇33.5万人口一审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3000件以上。
2、预算单位构成
全院现有干警7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65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人员6人。全院内设12个庭室科队,即政工科、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执行庭一庭、执行庭二庭、法警队。两个基层法庭,即北极人民法庭和新民人民法庭。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32.72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2.72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703.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2.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作福利支出389.87万元,办公费等65.77万元,会议费1.5万元。
(2)项目支出17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审判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72万元,项目支出17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附:彬县人民法院2016年决算公开表
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示表
单位:百元
单位名 称: 彬县人民法院
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52314 38987 5625 8660 420 0 300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