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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7-03-09 10:26:35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咸阳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彬县法院荣获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3名干警被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彬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个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一条主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突出一个中心(司法办案),实现两个转变(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试水两项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三个重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信息化建设),呈现四个特点(抓住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主攻审判质效和基础建设两个弱点,突破案多人少和涉诉信访两个难点,凸显执行工作和司法公开两个亮点),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共受理各类案件2949件,同比上升36%,审执结2795件,同比上升13%,结案率为94.78%,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达到98.3%,法官人均结案105件,居全市第二位,均创历史新高。

    在新的一年里,彬县法院将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狠抓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创新活力绿色开放幸福彬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以狠抓司法办案为重点,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司法为民,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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