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县人民法院被中共咸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彬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玎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具体措施、经费投入、时间安排、机构设置等,把责任落实到庭室、落实到人。
彬县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道德讲堂”、“办案竞赛”、办案标兵评选、系列主题党员活动日、扶贫攻坚送温暖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促进了审判业务的开展。同时,打造“书香法院”,为干警配发各类图书,举办主题演讲、干警运动会等活动,极大的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增强干警之间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使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切实把“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体现在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带头作用,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期待,完善了立案庭“一站式”服务,认真开展审判工作“五进”和“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大力创建优质高效的司法诉讼服务环境。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2949件,审执结2795件,结案率为94.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为98.3%,法官人均结案82件,居全市第三位。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和新媒体运用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院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信息化建设应用先进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干警纷纷表示,此次荣誉,既是肯定,又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公正司法,为建设“五个彬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