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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永远在司法为民的路上
作者:窦莹莹  发布时间:2017-03-14 09:29:56 打印 字号: | |
  2017年3月,彬县大地上春天的气息愈发浓了。

  2017年3月6日,周一,下午3时,彬县法院新民法庭,宁某与姜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庭前由于姜某常年在外打工,音信全无,连宁某无法提供其联系方式,案件主审法官千方百计最后终于通过姜某的家人才与其取得联系,姜某到庭应诉。开庭期间双方唇枪舌战审理时,法官对宁某与姜某的婚姻构成情况及夫妻感情状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充分发挥了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依然再次把重心放在了庭后调解上。三个小时以后,宁某和姜某打开了心结,双方和平分手,调解结案。

  2017年3月6日,周一,下午7时,彬县法院王征法官还在与当事人梁某谈话。作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梁某诉称李某向其借款30万元逾期未还,并提供了借条。主审法官按照最高法院民间借贷的司法精神,按照梁某自己提交的借条及诉状中显示的时间先后三次前往银行调取梁某2010年-2014年的全部开户信息及资金往来明细,但均无梁某诉称的出借资金到达李某的任何记录。主审法官就梁某起诉的证据及法律依据向梁某作了释明,梁某自愿撤回了起诉。

  2017年3月7日,周二。彬县法院四名法官前往彬县文家坡煤矿,张某、郭某等四名农民工诉李某劳务合同纠纷索要劳动报酬的四个案子,被告李某在工程结束后下落不明,必须前往煤矿查验当年张某等参建道路的现场。

  2017年3月8日,周三。查验完施工现场,主审法官驱车200多公里赶赴西安找到了工程总承包企业,终于来到该建设公司。但该企业拒绝配合法院调查,主审法官就该案的基本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该企业主管领导苦口婆心释明后。次日下午,一度下落不明的被告李某主动与法官电话联系,要求履行拖欠四名原告的劳务费,张某、李某、郭某、韩某从李某乙处拿回了自己奔波四年的血汗钱。

  2017年3月9日,周四,下午6时。彬县法院新民法庭一行四人第三次来西安市寻找两起买卖合同案件的被告杨某,通过原告提供的杨某妻子在西安市长安区西围墙新村经营干洗店的线索,彬县法院的法官走遍了整个该新村和附近所有的干洗店,第三次的寻找仍以失败告终。

  2017年3月10日,周五,上午10时,大雁塔广场。为了寻找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赵某,在多次电话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法官们按原告提供的线索,在西安市雁塔南北广场寻找从事流动卖气球生意的被告赵某,法官们分路一个一个的寻找,最终历时3小时,在北广场一个人流密集区域找到了被告赵某。为了不使赵某情绪失控,法官们将其劝至相对僻静的路边,进行现场送达及耐心释法。在征得被告赵某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将在西安丈八路打工的原告席某电话传至被告赵某住地现场调解。这是一桩婚前不了解、婚后长期分居的婚姻,最终二人均认为夫妻感情难以为续,调解离婚,此时,长安城已然华灯初上。

  这只是彬县法院一个普通庭室的普通一周。近年来,彬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围绕全省追赶超越工作大局如火如荼的展开,彬县法院党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市中院指示精神,加强“五个过硬”队伍建设,开展强素质、树形象、抓落实、当标杆”纪律作风大整顿主题活动;法院全体干警立足审判,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多措并举打击“老赖”,各类案件的审执捷报频传,振奋人心。彬县法院全体干警在上级法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一步一个脚印,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司法职能作用,为彬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窦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