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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执行法官 淳化县公安交警联合治“老赖”
作者:罗立法  发布时间:2017-05-31 10:23:07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一辆金杯牌中型面包车行驶在咸阳市淳化县境内,被巡查公安交警拦下,交警告知驾驶员,该车车主涉及在人民法院有未履行法定义务,现对该车辆予以暂扣。

  2016年,彬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李某某名下有一辆金杯牌中型面包车,执行人员抓住时机,在车辆管理部门查封了该车车户,但被执行人李某某始终无下落,也找不到该面包车,在全面深入开展“四反十打”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我院及时向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协查通报,要求依法拦截、查扣该车辆。

  2017年5月24日,我院接到咸阳市淳化县交通警察大队通知,要求向我院移交法院协查通报中所要拦截、查扣的金杯牌中型面包车,我院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及时赶往淳化县,向车辆持有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公安交警部门顺利移交了查扣车辆。

  此次对被执行人车辆顺利查扣,执行法官、公安交警联合惩治“老赖”,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了公安交警部门在执行联动机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体现了联合打击拒执、逃避执行行为的法律威慑力,是全社会合力解决执行难的体现,使人民法院对“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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