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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孩子一个美满的家庭
彬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首次引入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师
作者:李秀云 文娟  发布时间:2017-06-19 10:35:54 打印 字号: | |
  郭某田某于1994年相识,后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共生育四个孩子,其中长女、次女现均已成年,三女现年15岁,儿子现年14岁,现均就读于彬县某中学,并多次荣获校级奖励。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后,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郭某和田某同居生活之前,双方均拥有家庭,同居生活长达二十年之后,郭某和田某才分别各自与其原配偶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在双方关系恶化后,三女和儿子均因无法忍受家庭矛盾,纷纷辍学。

  在该起案件中,毫无疑问郭某和田某在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均涉嫌重婚罪,虽然在案件审理期间,重婚罪的事实已经不存在,但郭某和田某在同时拥有家庭的情况下,冲破道德底线,触犯法律规定,造成两个家庭的破裂,带来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官当庭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同时向两位阐明了婚姻法及刑法的相关规定,郭某、田某当庭表示认识到了错误。

  现在由于双方关系恶化,致使家庭环境不睦,直接影响到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并直接导致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两个孩子产生厌学情绪,纷纷辍学。承办案件的法官在受案之初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到郭某和田某核实情况,随即第一时间联系到咸阳市十佳优秀律师梁金锋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师池俊德,由法官、律师、心理辅导师组成的调解人员,两个孩子在田某的陪同下,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当天下午,调解人员本着争取让两个孩子早日远离家庭纠纷,回归学校,回归属于他们的世界的目的,从两个孩子的兴趣爱好、在学校表现入手,并结合身边真实的例子,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两个孩子终于敞开心扉,向在场人员吐露心声。本次调解工作进行之后,两个孩子从思想认识上有了极大的转变,为了让孩子早日回归课堂,我们的调解工作依然在继续进行中。

  离婚率只增不减的背后,使我们不得不关注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问题。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决定孩子是否能健康的成长,因为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度过的,孩子的全部生活始终与家庭这个小集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家庭教育也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本案中,家庭的破裂是造成两个未成年子女辍学的直接原因,我们不妨设想一下,两个此时正应该坐在教室探求知识的孩子、正应该和同学们在操场嬉闹的孩子,在没有知识武装的情况,他们的人生何去何从?造成这种悲剧发生的罪魁祸首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反思。因此我们强烈呼吁请还给孩子一个幸福家庭。

  同时这也是彬县法院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以来,首次尝试引入心理辅导师,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彬县法院尝试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方法改革的开始,是将家事审判与调解完美融合的开始,是将完善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保护相融合的开始,是推动我院家事审判,建立具有彬州特色的家事审判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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