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彬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雷青春  发布时间:2018-01-15 08:59: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彬县人民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17年全省法院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彬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决落实县委部署,选派了一名优秀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抽调5干警成立两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办成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先后为义门镇福托村、黄畔村贫困群众捐助床被衣物、化肥农资、路灯、取暖设备等 物品价值26万元。协调资金120多万元,为110户村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修建了福托村委会广场,改造了入村主干道路,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开展了以“大爱无疆、情暖人间”为主题的精准扶贫帮困系列活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下乡、科技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科学素养。帮助贫困群众种植苹果园、花椒园、黄花菜等经济作物2000亩,解决长期发展动力的不足问题。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加强涉扶贫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开通涉扶贫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实行专项立案,巡回审判,优先处理各类涉扶贫案件,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