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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首例限制股票交易资金破解执行顽案
作者:罗立法  发布时间:2018-04-08 17:53:32 打印 字号: | |
  2018年3月,彬县人民法院通过西部证券交易中心限制被执行人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资金,使其股票无法正常交易,资金无法支取,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债务120余万元。

  今年1月份,彬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彬县某工贸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均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经过深入调查,该被执行人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挂名法人,实际的公司控制人为公司执行董事张某,经过对张某银行流水进一步调查,明确该公司大量资金通过张某的个人股票交易资金账户进出,在经营股票的同时,躲避债务和人民法院的执行。彬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连续作战,经过全面调查确认,在相关银行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于2018年3月通过西部证券交易中心依法限制了被执行人全部股票交易资金及账户,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其债务。

  截止2018年4月2日,执行人员已顺利执行回案款80万元,对于剩余部分,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于4月中旬全部履行完毕。2018年作为解决执行难全面验收及收官之年,彬县人民法院全院上下以解决执行难为中心,始终将执行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对所有执行案件极力穷尽执行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攻坚克难,努力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案件执行中发挥信息化优势,从银行、证券交易、工商、车管、房产、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支付平台查询,公安机关人员查控,失信惩戒方面,全方位不留死角,让“老赖”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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