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宣判完毕后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其服判不上诉,愿意积极改造。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这起由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历时二十余年之久的拐卖儿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王某也结束了几十年惶惶逃窜的日子,为其犯下的深重罪行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离人骨肉者,十恶不赦。“人贩子”为了一己私利便可以轻易去摧毁一个完整的家庭、改变一个孩子正常的人生,其罪行之恶、罪孽之深令人发指。拐卖儿童犯罪不仅严重侵犯了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对被拐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也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这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和睦、每一个儿童的安全。当前,我国已经制订出一整套打击拐卖儿童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打击到“全民打拐”的良好社会氛围,这对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强大助推力。彬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拐卖儿童罪一案的宣判,不仅仅是对该起案件的依法审判,更彰显了彬县公检法等部门对此类犯罪严惩不贷的坚定决心,也为“孩子们”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