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2018年度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彬州市法院举行。团省委副巡视员白敏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团省委权益部部长郝鹏涛主持开班仪式,彬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航致辞。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尤青、副主任王琪轩,团咸阳市委副书记李宏,咸阳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李铁锁,彬州市法院院长卢玎出席开班仪式。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工商、妇联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112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维权岗单位代表彬州市人民法院、宝鸡市救助管理站、彬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了交流发言。白敏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深化工作领域和工作项目,不断推动维护青少年权益事业取得了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青少年维权岗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要积极学习探讨,确保培训交流取得良好成效。严格按照《陕西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推动维权岗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作了题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专区、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办公办案区域。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专家讲课、实地参观交流等形式,增进了友谊、汲取了经验、创新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的目标和方法,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省市团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工作思路,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事和执行工作等领域,试行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一,有效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少年审判庭被授予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