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彬州市人民法院法院设立速裁中心,配备员额法官3人、书记员3人。自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行至今短短7个月时间,已经累计受理各类案件389件,审结了249件,审结率达到64%。平均月结案38件。在这已经审结的249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38件,占结案总数的15%;以调撤方式结案的有211件,占结案总数的85%;已经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的有26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已经充分彰显了案件速裁中心的高质高效。
提及这些成绩的取得,速裁中心主任陈宝珍法官充满自信,她说,以卢玎院长为首的院党组一班人一直倡导案件的速裁速执,以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迅速的司法服务为首要目标。原先受制于办案场所条件所限,不能很好地开展速裁工作,今年借助审判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的契机,正式建立了速裁中心,配备了审判力量,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其他法院速裁中心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努力开展案件的速裁审理工作。并且为了进一步加快审理进度,还加大了利用微信等通讯手段的力度,解决当事人的利益之争。具体做法是,在原、被告任何一方在场的情况下,法官与另一方通过微信完成双方当事人身份确认、诉辩材料互递、远程调解、调解协议互签等程序,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时间成本,真正体现速裁的“速度”。
例如速裁中心在2018年4月份调执的同类型批量的原告深圳某金融公司与20名被告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官联系到所有被告后,又随即联系了原告,通过微信互递诉辩材料、远程主持调解、远程互签调解协议,其中16名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调解结案,并利用微信转账,执行完结。后续4名被告也在较短时间内履行了裁决义务。这批案件的及时审执,有效地维护了市场金融秩序,起到了裁判一小批、教育一大批的良好效果。又如速裁中心在2018年5月9日上午开庭审理的原告徐某与被告河南温县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地处异地且开庭期内有其他重大经营事项,故在事先征得法庭同意后,法定代表人未实地出庭,而是利用微信参加庭审。通过微信图文直播形式,整个庭审不到30多分钟就结束了,案件纠纷当庭得到了圆满处理。被告代理律师非常感激地舒淇大拇指说:“速裁便捷,灵活庭审,省时省力省经济,高效便民真满意”;再如速裁中心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调执结案的原告某家政公司与被告程某的物业纠纷一案,当天上午法官通过录音电话向被告口头送达开庭传票,被告下午就来到速裁中心,要求协调处理。法官当即联系到在外地的原告,采用微信确认双方身份、交换诉辩材料,远程互签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本案原、被告甚是感动,一再表示感谢。
截止目前,通过“微信调解”结案的已有40多起各类案件,包括追偿权纠纷10余件、物业合同纠纷10余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0余件。案件审结后,均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对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