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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民法院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作者:雷青春  发布时间:2018-08-09 22:39:02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在中共彬州市委一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彬州市人民法院被表彰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被授予突出贡献奖。

   2017年,彬州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加快推进“陕甘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242件,审执结3104件,同比分别上升10%和11%,结案率为95.74%,同比提高0.93个百分点,受理案件数居全市第四位,法官人均结案119.4件,居全市第二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被市中院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连续9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彬州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李智院长“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工作思路,以“撤县设市新机遇•追赶超越怎么干”主题活动为契机,在彬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加快推进“陕甘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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