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民、曹书某、曹卜某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庭审过程全程网络直播。
彬州市检察院指控,李某民、曹书某、曹卜某等三人利用村民代表身份,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滋扰、威胁等手段阻拦他人建筑施工,多次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了“恶势力”团伙,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三被告刑事责任。
法庭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整个庭审历经三个多小时,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案件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