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彬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联合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都大队在路上成功查扣一辆被执行人轿车。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田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马某向彬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程序依法将被执行人田某车辆信息录入查控系统中。5月10日,该车辆行驶至咸阳市区被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都大队交警暂扣,并通知了彬州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成功接收了扣押车辆。
让“老赖”有钱不敢花,有车不敢开,打压“老赖”的生活空间,彰显了法院打击“老赖”,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今后,彬州市法院将继续与交警部门及兄弟法院通力配合,全面开展对被执行人车辆布控,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