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宏带领合议庭成员来到辖区水口镇长禄村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卢喜某与卢公某故意伤害一案,并邀请了长禄村村民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给现场群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自诉人卢喜某以2018年6月份与被告人卢公某因承包地界畔纠纷发生打架自己受伤为由向彬州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卢公某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自诉人与被告人系堂兄弟关系,且起因为承包地界畔纠纷,此类矛盾在农村较为常见,遂决定将案件开庭地点设在了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并邀请了村民旁听案件庭审经过。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法官们的办案作风得到原、被告双方及旁听群众、当地村干部的一致好评,真正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彬州市法院把巡回审判与多元纠纷化解、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等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让老百姓打官司省心、省力、省时、省钱,免受诉讼奔波之苦,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