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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新民人民法庭登记立案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7-07 23:53:52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和“两便”原则,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本院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新民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原由彬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受理的新民人民法庭管辖案件,现由新民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受理。新民人民法庭管辖案件包括:

  1.原告住所地为新民镇辖区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婚姻案件;

  2.被告住所地在新民镇辖区的民事案件;

  3.侵权行为地在新民镇辖区的侵权类民事案件;

  4.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在新民镇辖区的合同类民事案件等。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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