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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调解便诉讼 纠纷化解俱欢颜
作者:计倩倩  发布时间:2019-12-16 09:42:5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13日,在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中。只见陈宝珍法官拿着手机,一边征询着已经到庭的原告及一名被告的诉讼意见,一边利用微信同步征询着处于外地未能到庭的另一名被告的诉讼意见,并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质证意见利用微信进行互传。经过一个小时的特殊“庭审”,这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得到了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不仅对调解结果满意,而且对于速裁中心利用微信这种便利的方式调解纠纷感到满意,都说为自己节约了诉讼时间与成本,避免了外地这名被告不到庭无法按时开庭的弊端。

 

在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这样的场景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着。自2018年1月速裁中心成立以来,中心负责人陈宝珍法官即带领审判团队,面对速裁审理这个新生的事物,不等不靠,积极开拓创新,通过借鉴兄弟法院的做法,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院速裁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出了速裁审理工作“七速五当”要求,规定了书记员“1234”循环工作制度。并创造性地利用微信开展调解工作,以应对现阶段当事人因外出流动性大、不能及时返回参与诉讼的困境,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便利参与诉讼,也加快了案件纠纷的审理进程。

 

据统计,2018年,速裁中心共审结各类纠纷534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378件,平均审限为45天。2019年,在配备了院内其他部门力量后,形成了5个速裁团队,构建了“多元调解+大速裁”工作新格局。截至到11月30日,各速裁团队共结案678件,占到全院民商事结案数量的77.6%,平均审限为17.9天。其中,9月份、10月份连续两个月,彬州法院速裁机制结案位居咸阳市法院第一,10月份新民法庭速裁机制结案位居咸阳市基层法庭速裁机制结案第一。

谈到微信调解,陈宝珍法官的语言都显得神彩奕奕,她说,面对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难寻困境,我们起初也是一筹莫展,后来想到了微信这种现代化通讯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首先利用微信让不能及时到庭的当事人发送身份证照片确认其身份,征询其是否同意微信调解,然后发送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证据资料等文书,并征询其诉讼意见。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微信对话截屏打印附卷,并可以通过微信转账执结案款。经过这一年多来的运行,速裁中心利用微信方式审理的案件已经占到了全部受理案件数量的30%,达到了360件左右,对于及时化解涉诉群众的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重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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