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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三调”机制 促进纠纷调解
作者:计倩倩 李剑  发布时间:2019-12-18 10:42:50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17日,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通过创新的“三调”机制的运用,顺利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8年10月9日,李某驾驶其妻张某名下的小轿车追尾于辛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致使辛某受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4.6万元。经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辛某与车主张某经协商未果,遂将车主张某与该车的承保公司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2万元。

 

 

图为庭前调解


案件转入速裁中心后,陈宝珍法官团队的书记员计倩倩与李剑按照“三调”机制的规定,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庭前调解未能成功,案件随即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陈宝珍法官通过释法析理、耐心疏导,继续组织双方进行庭中调解。经过一番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后,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时,原告辛某对鉴定费的承担比例反悔,提出了异议,被告又不同意变更。眼看着本案的调解工作即将功亏一篑,陈宝珍法官又及时开展了庭后调解,进一步对双方进行细致、耐心的释法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对新的调解协议十分满意,快速签署了送达回证,领取了民事调解书。

 

 

图为庭中调解

 

当双方当事人手拿盖有鲜红印章的民事调解书时,纷纷对速裁中心不嫌麻烦、耐心开展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的精神赞叹不已,对公平、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追求表示感谢。

 

 

图为庭调解

 

陈宝珍法官谈起“三调”机制,颇有自信的说道,“三调”机制是速裁中心自创的一种审判理念,主要做法就是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坚持随时随地进行调解,全方位提高案件调解率。“三调”机制也为我院的“多元调解+大速裁”机制再添动力、再鼓干劲,为优质、高效地解决涉诉群众的矛盾纠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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