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上午,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传出一阵欢声笑语,原来是一起借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达成后,谈笑风生,重续友情。
原告雷某锋与被告纪某强系多年的朋友,2014年10月29日,纪某强因自己受伤治疗向雷某锋借款50000元,借期为1年。到期后经催要,纪某强仅向雷某锋偿还25000元,尚欠25000元至今未还,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雷某锋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纪某强偿还借款25000元及利息。
彬州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纪某强已经外出无法联络,正当办案人员准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纪某强却突然现身,承办法官陈宝珍随即安排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雷某锋闹心地说道:“当时都是关系不错的朋友,我借钱给你治病,你失踪几年不联系我,为了这点钱我都不知道和家人闹了多少次矛盾了!”纪某强则无奈的表示道歉。细心的陈法官根据双方的情绪变化,经过拉家常式的释法明理,着重从友情上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一番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由被告纪某强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雷某锋本金25000元、利息2000元。至此,一起长达六年的闹心纠纷成功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