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终于收到工程款了,想不到彬州法院的工作效率这么高,谢谢你!”新年刚上班,彬州法院执行干警就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彬州市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师某打来的电话。
这是一起涉工程款18.38万元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电话多次约谈该案件具体负责人,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积极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普法宣传,但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执行干警其公司早已放假,案件具体情况自己并不清楚,现在无法给付案款,也无法确定具体履行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并依法告知被执行人相关法律权利,但被执行人仍然未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提出执行异议,随后执行干警迅速在被执行人账户存款中依法扣划了全部案款,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迅速执结,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利的实现,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下一步,执行干警将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增效率、补短板、强弱项,争创执行工作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