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彬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不当得利案件,原告陈某系安徽省人,2020年12月30日在给房东房某某交付浙江省义乌市火车站超市房租时,不慎在支付宝上将50000元转到彬州市龙高镇王某农行账内,原告即联系王某,并通过银行联系王某,均无果,即到本院起诉。
本院立案受理后,即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经反复沟通,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王某于2021年4月6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陈某50000元;二、若被告王某不能按照上述时间返还50000元,则原告已经支付的案件受理费525元、保全费520元、担保费500元由被告承担。该案顺利结案。
彬州市法院认真践行“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大力推进诉前、诉中民事调解,接地气、解民忧,化解小案件,展现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