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执一庭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该案申请人是被执行人公司一名员工,在工作中致使整个右臂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双方对赔偿金额发生争议,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后,被执行人仍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再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一庭受理案件后,看到申请人因此次事故致残,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执行人员连续数日赴被执行人公司向其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经执行人员做思想工作,同意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将案款打入法院指定执行账户。法院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了全部案款,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这是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事实”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连日来,彬州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向导、目标导向,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依法穷尽执行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到位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