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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妙调解化干戈 法官真情暖民心
【我为群众办实事】巧妙调解化干戈 法官真情暖民心
作者:沈菲  发布时间:2021-04-16 16:12:3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24日,彬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了两年前发生的一场交通事故,化解了双方矛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4月14日17时许,被告潘某驾驶其父所有的普通货车,行驶途中将原告王某某碰倒致伤。事故经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原告王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因伤情严重,先后被送往彬州市人民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治疗。治疗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被告垫付部分费用后便不再支付。原告家人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遂于2020年起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又于2020年7月6日撤诉。经司法鉴定后,原告再次于2021年3月起诉至本院。承办法官受理本案后,经查阅案卷,发现本案原告年龄尚小、被告车辆也依法投保了保险。承办法官表示,事故发生在两年前,虽然原告之前起诉后撤诉,但这次我们一定要真正帮他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考虑到,若案件久拖不决则会对原告造成损失。如果可以调解,被告也能够尽快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原告的权益就能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决定调解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工作。一方面,由于原告仅12周岁,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向其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打消原告心头的疑虑,促使其同意调解。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及时联系被告,为其分析本案中双方存在的过错及案件走向,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番劝说,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调解。虽然调解过程并不是很顺利,但经过承办法官几番巧妙的化解,最终成功促成调解。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被告全部欣然接受,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被告潘某父亲同意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还愿意另行补偿原告后续治疗费2000元。看到被告作出如此让步,原告十分欣慰,主动撤回了对潘某的起诉。被告潘某父亲当场履行了其支付义务,被告保险公司也表示将会尽快打款。至此,原告法定代理人热泪盈眶,激动地连声向承办法官道谢:“事故发生至今两年了,没想到案子到法官手上不到一个月就给我们要到了钱,人民法院真是好啊!太感谢法官了!”

    人民法官,你用刚正不阿铸就忠诚,用真情实意温暖人心。浩然正气、两袖清风树良好风尚;坦荡执着、勤学苦干育法律尊严。漫漫基层路,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拳拳法官情,公正了情与理的和谐。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