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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王征同志被授予“彬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彬州法院:王征同志被授予“彬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21-04-27 20:39:03 打印 字号: | |

 



 4月27日,彬州市召开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彬州法院新民法庭庭长王征同志被授予“彬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征同志扎根新民法庭10余年,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把新民法庭打造成为辖区群众共同的娘家。

在基层一线办案中深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透过诉讼关注民生,注重矛盾源头治理,为当事人实打实解决问题、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公平正义,是他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对于一些通过法院裁判无法达到良好社会效果的案件,他不就案办案,而是不辞辛苦的通过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背景、寻找当地有关组织等方式,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为案件纠纷的解决找到出口。面对困难群众,他总是寝食难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群众的处境。他积极尝试在其职责范围之外,找寻相关职能部门为需要救助的群众争取合法利益,使患病残疾群众获得及时救治的机会,使需要照顾的群众能够回归家庭,使需要关怀的少年儿童得到社会的关爱;不让当事人因诉讼导致生活雪上加霜、使弱势群体生活有所保障。

为了践行“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2019年7月,新民法庭诉讼服务站作为咸阳法院第一家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站建成,开始对所辖案件实行就地立案。镇法律服务站、法官工作室陆续建成,从基础设施建设的装修设计到附属设施的选择,再到标语内容撰写,都是他利用休息休假时间不断推敲修改完成。他一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他真切的希望能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镇政府、法庭、服务站几个地方无间断切换,各个场所都有他忙碌的身影。为提升乡镇特邀调解员能力素质,他给大家授课,从廉政风险防范、规范笔录制作、梳理案由开始,到后期给调解员规划调解方案、思路,以及调解内容合法性的指导,为新民法庭打造出一支调解“铁军”。付出就有回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在新民辖区有效运行,为近千人提供法律咨询,成功化解矛盾448件,使千余人次从中受益,节约诉讼成本10余万元。审判质效得到了大幅提升,多元解纷、案结事了在黄土地上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近两年,在承担繁重的诉源治理任务的同时,他个人办理案件533件,判决106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自动履行率达93%,取得了让同行啧啧称赞的骄人业绩,使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真正实现了有机统一。王征同志把公平、正义,不但写入了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中,还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新民法庭对于新民镇群众而言,是生产生活的组成部分,是人人信任的“娘家”。

王征同志多次愧疚于长年坚守基层一线,长期与父母、妻女两地分居,无法做一名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常常说等他退休了要好好伺候老人照顾妻儿。2020年1月20日临近春节,他的父亲突发脑梗,作为家中独子的他却无法及时赶到父亲身边,父亲的多次住院、复查,他都不在身边,只能由同样是法官同样办案任务繁重的妻子一力承担。多年来,他没有陪同家人外出旅游过,甚至连年休假都很少休息,全心全意在审判实践中为群众办实事,把温暖和爱都给了新民辖区的父老乡亲。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