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彬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首例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惩失信行为。
近年来,人民法院新收、旧存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查人、找物难”仍然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瓶颈。为切实解决执行工作这一常规性难题,彬州市人民法院及时将“悬赏举报”制度纳入执行工作“工具箱”,旨在通过悬赏公告,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有助于遏制其逃避债务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实行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突破传统执行模式的束缚。
陕西省彬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程立博与被执行人武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60523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执行人武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程立博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武松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武松
身份证号码:610427199011071311
户籍所在地:彬州市新民镇虎家湾村二组104号
执行案号:(2021)陕0482执457号
悬赏条件及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武松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王伟 安妮 (彬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29-34866796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