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珍,女,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2016年8月调任彬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北极人民法庭、速裁中心工作,现任彬州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速裁中心主任。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忠诚担当,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积极发挥速裁“轻骑兵”的先锋模范作用,提质增效,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诠释不平凡的人生价值。
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约千余件,审限内结案100%,调解率达68%,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2013年9月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4年8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6年被商南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商南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被彬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度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2021年申报为彬州市政法队伍政法英模、先进典型。
勇于探索,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自2018年成立以来,牢记宗旨意识,带领团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科学筹划,快速建立了各项速裁工作机制,在速裁审理这块“白板”上,彰显了彬州法院的为民速度。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结合本院审判实际,针对案件繁简分流,提出了“三审查三甄别”制度;针对审判流程,提出了“七速五当”工作制度;针对工作环节衔接,提出了“1234”循环工作制度;针对速裁案件审理质效,提出了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四项基本制度,全方位规范审判程序、保障案件质效,平稳推进速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涉诉群众的需求,始终贯穿“调解是最高层次的审判”的工作要求,集合团队的力量,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开展“三调机制”,最大限度地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实现“案结事了”的双重效果。
踏实肯干,坚持初心为民的老黄牛态度。在调解案件纠纷中,始终秉承“四心”理念,即:公心、真心、细心、耐心,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发挥同理心,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对当事人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促纷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来,速裁中心每年以速裁机制(30天内结案)结案数,均占到全院民商事结案总数的56%以上,平均审理期限20天左右,在咸阳市法院排名连续两年位居前列。切实做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审、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充分发挥了速裁团队“审判突击轻骑兵”的积极作用。
如在审理原告彬州市某润滑油经销部与被告胡某辉、彬州市某某工程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原告起诉的被告之一名称不符,且另一被告不是适格的被告,遂通知原告进行变更。因原告急于要回欠款且法律知识欠缺,对于法庭的通知产生抗拒心理,颇有怨言。经多次耐心给原告释法明理,终于使原告明白了法律的规定。在庭前微信调解中,因被告对货物质量有异议而调解未果,加之原告急于解决欠款纠纷,几次要求开庭,于是在被告举证期限届满后该案进入庭审程序。庭审中,原、被告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对抗心理,因势利导,从情、理、法三方面劝导双方,适时开展庭中调解,在逐步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心理认同后,最终促使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
砥砺前行,争创政法队伍中使命担当的拓荒牛。在速裁工作中坚持不断创新,根据“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的诉源治理要求,结合审判实际,充分发挥“微信调解”、“三调机制”等成熟制度的高效驱动力,并利用互联网微庭审、移动微法院等审判辅助工具,充分发挥速裁中心的“案件分流器”作用,对立案、调解、审判每个环节进行精算、控制,精简办案成本,尽力缩短时间,提高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以来通过“微信调解”解决各类纠纷460余件,占到所有结案数的42%。2018年9月份妥善审理出租车经营公司起诉解除运营户挂靠关系的一百余件的群体性案件,平息了130余名多次集体上访的出租车司机情绪,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发挥了司法职能。2018年10月份率先开展了全国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被多家中央级媒体报道。2020年度全球新冠疫情肆虐,各行各业停工停产、人员流动受限、出行受阻,为涉诉群众及时参与诉讼带来极大的障碍,速裁中心结合移动微法院、微信调解、互联网微庭审等互联网工具,解决了当事人立案难、传唤难、到庭难的实际困境,高效、快捷地审结了一大批案件,为全民抗疫做出了有力的贡献。
每当穿上法袍的时刻,仰望那庄严的国徽,手握沉重的法槌时,都会告诫自己履行的是一份光荣的使命、从事的是一个伟大的事业,无论背后需要付出多少艰苦努力,都必须恪守国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不平凡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