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中院统一安排,全面对标“双进”专项工作任务,彬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日全面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并针对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抓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真正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增强、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上午9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华,党组成员徐春宁及执行局、法警队全体人员在执行指挥中心参加了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仪式上党组成员徐春宁代表彬州法院作了表态发言。
彬州市人民法院在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用尽查封、冻结、划拨、搜查、扣押、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全体人员做到善意文明执行,充分彰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力克“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专项行动首日共出动干警28人,警车5辆,拘留拘传2人,搜查2处住宅,扣押轿车1辆、摩托车1辆,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6.3万元。
彬州市人民法院力争通过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打造过硬执行队伍,使执行工作稳居全市、全省优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