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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宏刚为彬州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彬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宏刚为彬州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作者:李蕾  发布时间:2021-09-26 09:38:17 打印 字号: | |

    9月24日下午,彬州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刘宏刚为彬州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群峰为刘宏刚颁发了任命书。



    刘宏刚在任职发言中表示: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服务大局谋发展,切实以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和贡献来展现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三要司法为民守初心,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清正廉洁作表率,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当好全院表率。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