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执行工作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11月以来,彬州法院邀请市检察院,参与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对该院的执行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中,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指派业务精通、综合素质过硬的干警赴现场一线,主动参与彬州法院的现场执行活动,将对执行案件的监督权前移至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整个执行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检察履职助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彬州法院在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中执行结案35件,执行到位金额17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无任何违法情况发生,做到善意文明执行。
彬州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行活动的监督,不仅让法院的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效促进法院执行活动的规范化,而且促进了检察监督工作亲临性,实现了检察监督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更是在司法透明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在“阳光下执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做到让执行权装进制度的囚笼,以监督机制约束保护执法办案人员。
彬州法院将持续推进该模式,提升司法监督广度、夯实司法监督深度,用足用好民事执行监督手段,不断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推动执行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在监督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