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您好!感谢您对我诉农商行案件的操劳!您是一个好法官,公正、公平、正义在您身上充分体现了,让我看到了希望!案子让您费心了,给您增加了工作难度,我十分感激!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近日,彬州法院审委会专委杨凯同志收到了当事人发来的感谢短信,杨法官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1年,荔某某因违法发放贷款20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2012年8月彬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荔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荔某某认为自己在发放贷款过程中违规不违法,其所在银行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且自己偿还了150万元贷款为由,不服判决,上诉至咸阳市中院,被咸阳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年来,荔某某多次到彬州市委、市政府,咸阳市纪委缠访、闹访,长期赴京上访。2021年,办案法官杨凯顶着多层压力,不辞辛苦,牺牲节假日,与市综治中心老干部调解室的同志一起研究案情二十多次,并与当事人座谈,了解其真实想法和诉求,向其释法说理,奔波在化解纠纷的路上。经过几个月艰苦细致的工作,荔某某十年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终于得以化解。
“作为一名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个人民法官的最大追求。”杨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