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继2012年12月被命名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12月、2020年1月两次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之后,今年7月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彬州市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工作思路,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突出对未成年人犯的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同时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商事和执行工作等领域,积极致力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先行先试,不断探索。2012年9月,在咸阳市率先实行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对彬州市、旬邑、永寿、长武共一市三县的未成年人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在刑事审判庭设专门的合议庭进行审理。2017年5月,挂牌成立了家事纠纷合议庭,先行先试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成立5个新型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选任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健全“四项制度”,促进涉少案件审判程序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实行“四个优先”。对涉少案件,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严把“四个关口”,准确把握宽大与从严幅度,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双向保护原则,对涉及变更监护人,追索抚养费、抚育费,探视权等涉及未成年人权利的案件,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出发,注重调解和协调,把处理结果落到实处。
延伸职能,凝聚力量。积极借助公、检、司、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法教育、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和生活困难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彬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未成年保护的新方法、新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