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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事丨 致敬彬州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二)
作者:李蕾  发布时间:2022-03-16 16:58:25 打印 字号: | |

十年风雨,十载奋斗。

他们把人生最美好的十年奉献给司法事业,

在坚守司法事业的道路上深耕不辍数十载,

见证了法院事业的蓬勃发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青春不朽,岁月不老,

让我们向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干警致敬!

 

荣誉天平纪念章

 


荣誉天平纪念章的颁发范围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各级人民法院(含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对于长期在边远高寒地区工作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但在边远高寒地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年限不得少于20年。荣誉天平纪念章,一般每年颁发一次,同时颁发证书。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领略

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的风采



 彬州法院信访办主任  李迎春


为家属送喜报


获奖感言:

与法同行,初心不改

 

时光荏苒,流年似水,二十年过往,不仅承载着岁月的沧桑,还在我的人生中深深地烙下了司法为民的印记。

当年,怀揣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远大理想走进法院大门,从经济庭书记员岗位干起,后在民二庭当书记员,承办案件一千五百多件,主要办理民商事经济案件。我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执司法利剑,守公正天平,力求通过办案定分止争,促民生和谐。在工作中,我一贯主张通过调解化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每年调解率结案率达到70%,真正把群众的诉求通过调解方式让矛盾纠纷彻底解决。2014年调至监察室工作,后在义门镇福托村担任第一书记,精准扶贫连续5年时间,与全院同志一起帮扶贫困村脱贫致富。在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的各类工作中,我们也一起并肩战斗。

我热爱法院工作,每当帮助一位当事人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我都由衷的感到高兴。从穿上法院制服的那天起,我就立志于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人。与法同行二十载,初心从未改。“荣誉天平纪念章”对我即是鼓励,也是鞭策,它是组织对我长期在法院辛勤工作的肯定,与此同时,回顾这些年的工作,作为一名老同志,我将发扬“传帮带”作用,持续学习,与法院新人共同进步。

乘风破浪不畏难,扬帆起航正当时。接下来的岁月,我会以这份荣誉为新起点,一如既往地坚定信仰,用心中的天平守护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