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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
作者:沈菲  发布时间:2022-04-07 17:16:51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感谢法官了!如果不是您,我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这份判决让我的生活又重新充满了色彩,我真的太感谢您了!”付某某激动地对彬州法院弥刚鹏法官说道。

付某某是弥刚鹏法官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原告。2022年3月8日,付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与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生次子杨某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付某某要求变更次子抚养权理由有二一是离婚时由于其身体残疾,无经济能力,所以当时将孩子留给被告。现在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且其现在的丈夫也愿意抚养孩子。二是原告之前三次生育均是剖宫产,导致其身体条件已经难以再孕育。弥刚鹏法官综合考虑后认为,从客观层面来讲,原告目前收入稳定、家庭和谐,有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且离婚后原告也经常看望孩子、与孩子共同生活,变更抚养权不会导致孩子因生活环境发生变化而不适。被告目前从事快递分拣工作,尚未再婚,其独立抚养两个儿子,经济负担过重,也不利于家庭重组。原、被告各抚养一个孩子,更公平合理,更有利孩子成长。从主观层面来看,原告曾因三次剖宫产导致身体已经难以孕育,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变更杨某某的抚养权,既能让孩子感受到母爱,又能在精神上给原告以慰藉。后变更次子杨某某由原告付某某抚养,抚养费由付某某承担。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表示服判。

2022年4月2日,原告付某某给弥刚鹏法官送来锦旗,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