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的通报》,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等19个人民法庭被评定为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5月10日上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鹏带领民一庭庭长李春丽、院司行处副处长刘映华一行为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举行授牌仪式。彬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刚,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华参加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结束后,焦鹏一行参观了新民法庭的审判法庭、老支书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法官工作室等场所,并与法庭干警、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亲切交谈,随后在新民法庭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焦鹏首先对新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表示祝贺;其次,他肯定了新民法庭在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信息化应用及案件质效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新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法院力量;最后,焦鹏对新民法庭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发挥示范法庭的引动辐射作用,为全市基层法庭“两化”建设树立标杆;二是要发挥基层法庭处在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三是要求法庭干警要提升业务能力,更好、更快的化解矛盾纠纷,以适应法庭辖区工业发展迅速、矛盾纠纷类型复杂多样的特点;四是要求新民法庭继续发挥优良作风,再接再厉,争创全国100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李春丽指出,新民法庭在审判质效、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化应用、便民服务、人员配备等方面有较大优势,新民法庭应以获得“示范法庭”荣誉称号为契机,踔厉奋发、再续辉煌。
刘宏刚做总结发言表示,感谢咸阳中院向新民法庭授牌,为新民法庭的“新”赋予了新的含义,寓意着新征程、新起点。此次获得“示范法庭”不仅是荣誉,更是对以后工作的更高要求,彬州法院将在新民法庭继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陈出新,在工作中打造新亮点,发挥“小法庭”的“大功能”,争创全国100所“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