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喜、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玎一行莅临彬州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彬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普庆及刑庭、综合庭等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中,崔喜一行先后查看了诉讼服务大厅、速裁中心、荣誉室,审判法庭、法院文化墙等,随后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崔喜庭长在听取彬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彬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亮点工作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设立绿碳法庭、聘请法官助理实名挂职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案件受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他指出,下一步彬州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4月28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和探索,注重创新和总结,重视沟通和交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卢玎副院长对彬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典型案例中总结提炼规则,创新审判机制,突出一个“新”字,切实加强审判沟通,继续健全、完善、巩固机制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调研,将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做法、经验加以推广,使亮点更突出,特色更鲜明。
刘宏刚院长表示,崔庭长一行此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为彬州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明了思路和方向。彬州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力度,突出案件审理工作亮点,打造彬州环境资源案件品牌,以高度重视的责任感和扎实过硬的专业能力让人民满意,让彬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