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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新民法庭庭长王征被评为2022年二季度“咸阳好人”
彬州法院新民法庭庭长王征被评为2022年二季度“咸阳好人”
作者:来源:文明咸阳  发布时间:2022-07-13 18:23:02 打印 字号: | |

,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庭长。2005年12月,王征到彬州市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庭长,17年间他的足迹遍布新民镇辖区的每一个村落。在基层一线办案中,他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透过诉讼关注民生,注重矛盾源头治理,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公平正义。2018年,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他了解到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其子也是脑瘫患儿,家庭生活困难,就主动帮助联系残联,为其申请救助资金3000元,并为其办理了残疾证,联系彬州市爱心妈妈公益组织对其进行长期救助。2017年至2021年,每年春节前后,他都帮助辖区农民工讨薪,多次往返施工现场,约谈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帮他们拿回自己的辛苦钱。多年来,他为1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援助,成功化解纠纷448起,为群众节约诉讼费10万余元,经他办理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3%,无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荣获“咸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人民法官”,“最美彬州人”、彬州新时代“政法楷模”等20多项荣誉。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