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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院长刘宏刚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
彬州法院院长刘宏刚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
作者:罗娟  发布时间:2023-03-17 17:07:48 打印 字号: | |

317日,彬州法院院长刘宏刚赴玉之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检查工作。



在玉之泉水业有限公司,刘宏刚现场查看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台账记录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刘宏刚强调,食品企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盯紧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及时排查风险、解决问题,切实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魏婷